字号:小中大
草案对免征契税的情形增加了规定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、房屋权属,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,免征契税。
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,草案明确其具体内容:契税的计税依据,土地使用权出让、出售,房屋买卖,为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,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、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。
此外,草案增加税务机关对契税纳税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规定。
下载掌上桂林客户端,体验更多精彩
关注桂林生活网微信